|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宏力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宏力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0万元,冻结期为一年; 二、查封担保人***、杨代芝共有的位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仙源大道西侧圣淘沙·国际花园B栋商铺110室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0213号],查封期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