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父亲朱若陟与被告四川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合同书》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1400元,由原告***负担7600元,被告四川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