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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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恒泰尔重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28元,减半收取计81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