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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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年11月12日作出的(2018)冀0802执2862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二、驳回异议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7-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