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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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卡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喜力德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海门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海门浦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0)苏0684执保585号 申请人海门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门浦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卡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鑫力达砼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喜力德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汤恩华、顾晓坤、张红波、黄冬燕: 关于申请人海门市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门浦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卡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鑫力达砼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喜力德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汤恩华、顾晓坤、张红波、黄冬燕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苏0684民初324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7月2日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帐户存款8600000元(已冻结合计14125.73元),冻结的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止。轮候查封了被申请人海门市汤恩华、张红波名下位于海门市名人苑108幢0905室,启东市汇龙镇建都城河花苑1幢203室;查封有效期至2023年7月6日止。轮候查封了被申请人顾晓坤、黄冬燕名下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55号2幢101室、世纪家园40幢401室;查封有效期至2023年7月6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查封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的,则自行解除查封,后果自负。 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施建辉、施伶俐 联系电话:0513-68902160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