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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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建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恩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起诉。 本案不交纳受理费,恩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预交的受理费7980.00元在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其书面申请,由本院退还。财产保全费5000元(恩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已预交),由恩平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