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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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圣辉服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朝阳富丽嘉和户外用品服装有限公司在朝阳银行营业部账号:0***003312内现金50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上述财产在冻结期间,不得转让、转移及设立它项权利负担。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被申请人朝阳富丽嘉和户外用品服装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