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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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阴华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81民初16667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国双,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江阴金沙歌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281MA1R48T36D,住***。 经营者:卢耀忠。 被告:江阴宏阳石材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281MA1P358880,住***。 经营者:杨凤娟。 第三人:江阴华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573847591D,住***。 法定代表人:周旭。 原告***与被告***、***、江阴金沙歌城、江阴宏阳石材厂、第三人江阴华阳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立案。本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但其未予交纳。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丁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 书记员陶施佳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