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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昊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427民初196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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