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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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社 深圳市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491民初11729号 原告:深圳市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曹腾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青年报社,住***。 法定代表人:田科武。 原告深圳市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青年报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4日立案。原告深圳市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贺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孙菊鸿 书记员尹娜娜 |
| 裁判日期 | 2020-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