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淮北养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养生堂有限公司
北京三奇医药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廊坊市四方印务有限公司
北京养生堂药店有限公司
浙江养生堂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372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33916号关于第11988087号“养生堂”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养生堂有限公司就第11988087号“养生堂”商标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08-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