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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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606民初600号 原告(案外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案外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案外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述三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官丽群,广东官丽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三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谢仁山,广东官丽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王福增 审判员李洁锋 审判员王晓娜 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梁惠玲 |
裁判日期 | 2020-02-05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