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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合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趣尚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213执1944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青岛市崂山区兰家庄村****。

被执行人:青岛趣尚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学星,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趣尚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一案的(2018)鲁0213民初1532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长 柳 林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曲小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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