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珠海市******(华发新城)108栋303房的房产份额;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恢复其对珠海市******(华发新城)108栋303房份额的权属登记;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第三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