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01执恢308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朝鲜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朝鲜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吉2401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自本案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以来,截止2019年10月24日,被执行人共计自动履行241000元。申请执行人***仅主张剩余债权为52835元,自愿放弃剩余债权。2020年7月29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金人民币20000元,由申请执行人***妻子金月代收;同日本院将剩余执行款32835元支付于申请执行人***(案款系统网汇)。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将本案做执行完毕结案处理。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本院(2018)吉2401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