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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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鲁0283民初383号 原告: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芳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丽娜,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闫长省,总经理。 原告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99469元,违约金37937.5元(违约金以1994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合计237406.5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自2019年2月11日开始,被告多次购买向原告油漆,截止2019年4月23日,经对账,被告欠原告货款249469元。后被告仅支付50000元,余额至今未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具状法院,望判如所请。 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辩称,欠原告货款属实,但被告无力偿还,请求调解处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欠原告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99469元,原告放弃违约金37927.5元。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2020年3月16日前付款人民币50000元,2020年4月20日前付款人民币50000元,2020年5元20日前付款人民币50000元,余额49469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全部付清。 二、如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付,原告有权将剩余货款一并申请执行并就剩余未付货款自2019年4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 三、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直接将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吴建伟账号:农行62×××19,原告在收到第一笔付款后给被告解除查封。 案件受理费4861元,减半收取2430.5元,保全费1620元,保全保险费800元,合计4850.5元,由原告青岛富臣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承担;如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货款未付,该诉讼费用由被告商丘市凯捷家具有限公司负担,于2020年6月20日前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金学亮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付亭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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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