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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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远大智联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昔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汽车三辆。 二、被执行人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内,被执行人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