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亿利金威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津亿利金威投资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逾期交房利息25626元、逾期交房违约金483元,共计26109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元,由被告天津亿利金威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26元,由原告***负担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