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鲁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驳回原告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856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