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撤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18)晋0202民初31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4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8元,共计1032元,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大同石油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8-12-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