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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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攀枝花集鑫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 法院 |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对攀枝花市西区房屋(权证号:XS××59)享有二分之一的份额。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