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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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著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厦门著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692元,减半收取计346元,由原告厦门著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