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恒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河南恒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000000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对其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七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