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徽商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市辰申经贸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照钢铁轧钢有限公司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5)邯市民三终字第00409号民事判决及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12)武民初字第0253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河北冀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3600元;共计250400元,均由河北冀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