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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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翔顺建设有限公司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翔顺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545155元)及利息(19037.27元),共计564192.27元,和之后利息(该利息应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以545155元为本金,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被告河南翔顺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支付欠款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60元,由原告负担3168元,由被告河南翔顺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1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