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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新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4665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4233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7332.5元,由原告佛山市广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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