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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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702执1006号 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战兵、袁素琴、叶北朝: 申请人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包战兵、袁素琴、叶北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包战兵自动履行30000元并履行执行费1539元。本院强制扣划叶北朝89354.8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交申请人。至此,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9)皖1702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