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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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河源市高新区荣利全牛宴餐厅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管理案 | 
| 法院 | 东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源市高新区荣利全牛宴餐厅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