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城成盛热电有限公司 锦州市古塔区汇鑫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锦州成盛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辽宁成盛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海城成盛热电有限公司竞拍所得,位于海城市,面积14461平方米,地块编号为:XXXXX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土地的查封期限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原告锦州市古塔区汇鑫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