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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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安徽省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在铜陵农商银行小街支行的账号为***600000048的存款人民币19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