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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化市临港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遵化市临港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曹妃甸遵化临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遵化市人民政府、遵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异议申请费人民币480元,由被告遵化市临港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曹妃甸遵化临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遵化市人民政府、遵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各承担8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五份,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13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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