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市花祺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404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