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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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保定昌泰门窗有限公司 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冀06执保48号 关于保定昌泰门窗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保定昌泰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查封,在执行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6民初55号之一民事裁定,采取了如下执行措施:于2020年7月16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14)第07-××号、安国用(2015)第07-××号、安国用(2010)第07-××号土地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号:00××14号房产的查封。 本案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