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邹城市联畅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邹城市联畅商贸有限公司驾驶的鲁H×××××号重型挂车牵引车/鲁H×××××号重型罐式半挂车一辆。(停放于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施救中心)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