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成都上锦南府医院 贵州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第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6800元; 二、被告***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1352916.1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5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827元,由原告***负担1772元,被告***和***负担805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以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