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东亚信义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麦邦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北京东亚信义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赔偿***损失51288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北京东亚信义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赔偿***租赁费8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20元,由***负担3160元(已交纳),由北京东亚信义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负担12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鉴定费5000元,由北京东亚信义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