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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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荣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榆垡工贸公司 百年安达建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百年安达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垫资款9745965元,并支付违约金2923789.5元; 二、驳回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209元,由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人民政府负担44391元(已交纳),由百年安达建材有限公司负担97818(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