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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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九江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周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周发根名下卡号为62×××89(账号:15×××39)工商银行账户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