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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峰风机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鞍山钢峰风机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800.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400.00元,诉讼保全费1686.54元(原告已缴纳),合计4086.54元,由原告负担,余款2400.00元返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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