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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的起诉。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支行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19,468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8-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