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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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可可食品(兴化)有限公司 无锡华东可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华东可可食品(兴化)有限公司与***在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苏M7-2017-030号动产抵押登记;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协助华东可可食品(兴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上述动产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