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庄河富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被申请人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11×××33账户内保证金150.5万元、11×××56账户内保证金150.5万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