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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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圣鹏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临西县阅读时光印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临西县阅读时光印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圣鹏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支付加工印刷费62,14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62,14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1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河北圣鹏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29元,由临西县阅读时光印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