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冀1121执保130号 申请人: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洪君,任公司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隋守信,任公司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19)冀1121民初645号民事裁定书2019年5月5日经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将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工行黑龙江省大庆林甸支行账户09×××44存款冻结4400000元,已冻结4400000元。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19)冀1121民初645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