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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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稳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63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