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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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 辽宁北钢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2019)辽0111民初4559号民事判决; 二、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879365元及利息(利息以1879365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前述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后,***与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分公司之间、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与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抚顺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安装分公司之间相应金额债权债务即予消灭。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714元,保全费5000元,及二审案件受理费21714元,均由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