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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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314,106,770.66元的财产。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09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