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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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强盛商贸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 兰州强盛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青0103执896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兰州强盛物流有限公司、兰州强盛商贸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兰州强盛物流有限公司、兰州强盛商贸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义务,履行金额为16425.6元(包括执行费13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员李向红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 婵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