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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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贺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22民初340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住***。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2020年7月6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侯小韦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马 晶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