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隆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湖南隆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江西绿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依据(2020)湘0102财保437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江西绿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二、解除本院依据(2020)湘0102财保437号民事裁定对担保人湖南隆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名下房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